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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21:00 字号:[ ]

  附件 2

 

2017年度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翁源县发改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发改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主要职责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宏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参谋工作部门。是县政府直属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2014年机构改革设置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翁委[2014]8号文中有说明)。  

 

第二部分   翁源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7年度总收入1181.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1.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1.63万元,因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7年度总支出1181.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1.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00.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因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 258.71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  

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2.24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支出,因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发改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8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1.6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54 万元,增长1.25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费用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发改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18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6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8 万元,下降6.9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发改事务(款) 600.6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支出258.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支出322.24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预算22.6万元的9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8.6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4万元的85.29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因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三公”经费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占41.87%;公务接待费支出11.94万元,占58.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6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20次,接待人数共  199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单位交流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原粮食局合并至发改,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其中办公18.8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11.44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11.94万元、劳务费12.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发改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fakepath2017年翁源县发改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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