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09:54:00 字号:[大中小 ]
附件2
2017年度翁源县机电排灌
管理总站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
(二)部门主要职责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是从事抗旱防洪、机电排灌技改及运行维护、山塘水库的排涝抢险等工作的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机电排灌系统规划和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对机电排灌工程管理、维护、运行安全监督和辖区的排涝抗旱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培训机电排灌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度总收入9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6.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3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度总支出9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支出96.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2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一名。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没有列这个功能科目。
3、节能环保(类)支出9.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主要是专项业务费支出,以前年度没有在这个功能科目列支。
4、农林水(类)支出52.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其他福利费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的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7万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的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支出25.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医疗费;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9.1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农林水(类)水利(款)支出52.9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缴交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机电排灌管理总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4.0万元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3万元,下降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站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公务接待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37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抗旱防洪和机电排灌工程的运行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3.65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出专用材料费1.7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5万元。(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其中办公2.43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9万元、日常维修费1.59万元、专用材料1.7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1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其他费用2.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抗旱防洪和机电排灌工程运行维护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县直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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