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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龙仙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26:59 字号:[ ]

  附件 2

 

2017年度翁源县  龙仙镇人民政府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龙仙镇政府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龙仙镇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仙镇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仙镇政府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翁源县龙仙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镇政府本部,文化站,计生办,环卫所,水管所,人力资源保障所,社区居委会。    

(二)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龙仙镇人民政府是主管龙仙镇政府及内设机构全面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龙仙镇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龙仙镇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龙仙镇政府2017年度总收入1927.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7.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812.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37万元,下降4.6 %。主要原因经费压缩。  

2.  其他收入114.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镇属企业上交及出租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龙仙镇政府2017年度总支出1927.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27.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4.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会议,招待及自供人员及后勤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2万元,增长18.8 %,主要原因是各类生活物资提升,会议招待费用增加,自供及后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3.7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安全员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监督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7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填报项目。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室免费开放,图书免费开放及文化站各项开支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3万元,下降16.6 %,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预算下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开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82万元,增长6.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力资源预算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计划生育各项开支,计生工作队工资福利,督导员工资福利,计生岗位津贴,计生四术及后遗症治疗费用等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1.98万元,增长61 %,主要原因是计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四术及后遗症治疗费用增加及计生项目预算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82.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区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2万元,下降 28.6%,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7.农林水支出41.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水利修建费,水管所人员工资福利,水库管养,水渠养护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填报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73.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员工住房维护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2.8万元,下降85.8 %,主要原因是上年填报数据有误,造成数据虚增。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龙仙镇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2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0.0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龙仙镇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人员支出减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724.6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3.73 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22.7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免费开放工作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6.6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88.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248.27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督导员工资,计生公用经费,农村计生家庭奖励,计生家庭大学生奖励等。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197.14万元,计划生育四术费用及术后后遗症治疗费用。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63.3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19.32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18.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水利人员工资经费及公用经费;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3.8万元,主要用于惠普金融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7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仙镇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25.08万元的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完成预算20.48万元的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4.6万元的89.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8 万元,下降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5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5万元,占80.2%;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占1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6.6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维稳,路域整治,差旅接送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20次,接待人数共150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平级单位交流,公务接待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4.3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减175.7万元,降低9.39%。主要原因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其中办公97.93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3.18万元、差旅费1.17万元、会议费29.86万元、福利费66.11万元、日常维修费4.76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18万元、电费6.2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5万元、其他费用46.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各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翁财[2018]18号)的要求,对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C:fakepath龙仙镇政府附件2-1: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C:fakepath龙仙镇政府附件3:翁源县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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