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治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通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12-24 09:52:51 字号:[大中小 ]
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企业:
目前,部分企业在未依法办理备案手续、未获取公共场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占用批准,且未履行上牌、全覆盖配置头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购买保险等上路义务情况下,在我县县城范围内违法投放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即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车辆不仅大量挤占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位等公共空间,破坏市容市貌,还引发了乱停乱放、违规上路和交通事故等乱象,存在安全隐患,已严重影响市民日常出行安全与城市管理秩序。
为维护我县交通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请违法投放和违规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各相关企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理回收违法投放和违规运营的所有车辆。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后,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翁源县公安局、翁源县交通运输局、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翁源县公安局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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